建設單位的支付擔保相關法律規(guī)定
建設單位在承接工程項目時會遇到很多不確定因素,包括工程款項的支付是否能得到擔保成為一個很大的問題。為保證建設單位的權益,法律對支付擔保問題作出了明確規(guī)定,在建設單位承接工程項目時,應當遵守相關法律規(guī)定。本文將介紹建設單位支付擔保相關法律規(guī)定。
一、擔保方式
建設單位在承接工程項目時,為保證自身利益,需要采取擔保方式。擔保方式分為保函和保證金兩種形式。保函是保證銀行向建設單位擔保工程合同履行的信用工具,保證金則是承攬單位將一定金額繳納到建設單位指定的賬戶中,履行合同后方能退還。無論采用哪種擔保方式,建設單位都應在工程合同中明確擔保方式及其金額。
二、擔保金額
擔保金額應當根據(jù)工程合同金額進行確定,金額過高或過低都會對雙方的權益造成損失。如果建設單位要求追加擔保金額,應當在工程合同中進行協(xié)商確定,并且應當在法律規(guī)定的限期內支付。如未按期支付,則視為違約行為,建設單位有權解除合同。
三、違約處理
如果承攬單位未能履行合同義務,建設單位可以依據(jù)合同約定要求承辦單位履行義務。如果承辦單位無力支付,則建設單位可以向保函或保證金方申請賠償。
四、支付擔保解除
建設單位應在獲得合同履行后,在法定期限內解除支付擔保。如果承辦單位未能履行合同義務,建設單位有權解除支付擔保。此時,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對保證金或保函進行處理。
五、小結
建設單位在承接工程項目時,支付擔保問題需要嚴格遵守法律規(guī)定,應當在工程合同中明確擔保方式及金額,并認真履行自己的義務。如果承辦單位未能履行合同義務,則應當依據(jù)合同約定要求其履行,如果無力支付,則可以向保函或保證金方申請賠償。同時,在獲得合同履行后,應當在法定期限內解除支付擔保。這樣才能保證建設單位自身權益和承辦單位的合法權益。